册  说  明


  一、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定额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、扩建工程中10kV 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、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、防雷及接地装置、配管配线、电梯电气装置、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。
 

  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:
 

1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47 -2010;
 

2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、油浸电抗器、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48 -2010;
 

3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49 -2010;
 

4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》GB 50150 -2006;
 

5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68 -2006;
 

6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69 -2006;
 

7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70 -2006;
 

8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、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71 -2012;
 

9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72 -2012;
 

10. 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303 -2011;
 

11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173 -2014;
 

12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54 -2014;
 

13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55 -2014;
 

14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》GB 50256 -2014;
 

15.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57 -2014;
 

16. 《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575 -2010;
 

17. 《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》(GB 50617 -2010);
 

18. 《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601 -2010;
 

19. 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(变电部分)》DL 5009. 3 -2005;
 

20. 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(架空电力线路部分)》DL 5009. 2 -2004;
 

21. 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JGJ/ T16 -2008;
 

22. 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 50034 -2013;
 

23. 2008 年《建设工程劳动定额》安装工程分册;
 

24. 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》GJD 209 -2006;
 

25. 2008 年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》;
 

26. 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GB 50500 -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;
 

27. 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》GB 50854 ~50862 -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。
 

  三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,还包括:施工准备,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,开箱检查,安装,调整试验,收尾,清理,配合质量检验,工种间交

叉配合、临时移动水、电源的停歇时间。
 

  四、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:
 

1. 10kV 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。
 

2. 电气设备(如电动机等)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。
 

  五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
 

1. 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%计算。10kV 以下架空线路、路灯工程、独立承担的电缆埋地敷设工程不计算脚手架搭拆费。
 

2. 操作高度增加费:安装高度距离楼或地面>5m 时,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. 1 计算。
 

下列项目安装不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:
 

(1)滑触线及支架安装,安装标高在10m 以下不计操作高度增加费,超过10m 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;
 

(2)竖直通道电缆敷设;
 

(3)避雷针、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;
 

(4)10kV 以下架空线路敷设;
 

(5)装饰灯、路灯、投光灯、碘钨灯、氙气灯、烟囱和灯塔指示灯等安装;
 

(6)电梯电气装置安装;
 

(7)塔器照明配管;
 

3. 高层建筑增加费(指高度在6 层或20m 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)按下表计算:
 


 

4. 地下室(暗室)施工增加费计算标准:

5.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;
 

6.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。